国度发展鼎新委下发了《关于降低部门建设项目收费尺度规范收费行为蹬仔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其中,调整了部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尺度。
第一,534号通知调整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治理暂行法子》([2002]1980号)(以下简称1980号文)的部门招标代理收费尺度,增长了中标金额的档次,降低了中标金额5亿元以上的收费尺度,调整后的收费尺度别离为:5—10亿元为0.035% ;10—50亿元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 。同时,设置了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最高限额为(货物)350万、(服务)300万和(工程)450万。
第二,534号通知澄清了收费的基准价值“一次招标”(指实现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对于达到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的项目 “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推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534号通知明确了对于5 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仍执行1980号文件。并针对该文件第三条划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蕴含的内容做了合理的界定和澄清。1980号文第三条划定“本法子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假造招标文件(蕴含假造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该文附件的附注1中又表述:“单独提供假造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划定尺度的30%计收”。鉴于科学、合理、可行的现实情况,534号通知明确界定“按(1980号文)附件划定推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招标节造价的假造用度”。
另附推算步骤如下:
调整后的招标代理费收费尺度(201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推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推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计算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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