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作为加分前提或者中标、成交前提
有关律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执行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前提对供给商尝试差距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前提或者中标、成交前提;
财政部回复:“省级或部级业绩”、“市级业绩”、“县级业绩”不宜作为评审成分
2.带有金额的业绩不能作为评审前提
3.投标人注册本钱、资产总额、交易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前提不得作为资格前提或评审成分
有关律例:《当局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治理法子》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本钱、资产总额、交易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前提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成分,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表的出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尝试差距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守合同沉信誉”荣誉不宜作为评审成分
5.执行国度统肯定价尺度和选取固定价值采购的项目,其价值不列为评审成分
评审成分的设定该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有关,蕴含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前提不得作为评审成分。评审成分该当在招标文件中划定。评审成分该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前提和采购需要对应。商务前提和采购需要指标有区间划定的,评审成分该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歧分值。
财政部回复:执行国度统肯定价尺度和选取固定价值采购的项目,其价值不列为评审成分。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不有关的身分不得作为评审成分
有关律例:《当局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治理法子》第五十五条(同上)
财政部回复:与采购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有关,能够作为评审成分

7.投标人的资格前提不得作为评审成分
有关律例:《当局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治理法子》第五十五条(同上)
财政部回复:投标人的资格前提不得作为评审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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